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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导员说丨在思想教育中贯彻法治观念

发布时间:2022-03-08

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》第五条规定,辅导员需要对学生进行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,不断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。高校思想教育,涵盖面广,既包括道德风尚教育,也包括基础规则教育。

而基础规则教育,在笔者看来,则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学生个体中的重要体现,也是实现依法治校理念的基础建设。因为,在日常的教育管理中,需要渗透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。

对学生的法治观念教育,不是在处理事情时,简单依据学生守则和其他法律规定解决学生问题,而是首先要让学生思想上接受法治思想。

那么如何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向学生普及法治观念呢?接下来,笔者将以一个小案例进行讲解:某日,笔者半夜接到学生电话,A学生表示,因为私人情感问题未能妥善处理,遭到对方威胁,表示要在学校的表白墙曝光A的个人信息,A表示很气愤,但同时也表示很害怕。

在安抚过该生情绪后,针对该学生的情况,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向该生普及法律知识以及树立法治观念:

1.知法

知法,即了解法律。学生守则的制定难以面面俱到,这时及时运用法律规定,可以弥补学生守则的部分漏洞。针对A学生的困惑,我们应该首先告知,在《民法典》中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,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,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。知法是在学生法治观念教育中的基础,给学生足够的信任感,法律可以保障他们的权利。在法律可以保障得到情况下,我们应当寻求合适的途径,而不是简单通过网络去暴力解决。

2.懂法

即深刻了解法律的内容。需要教会学生区分罪与非罪、此罪与彼罪。不同的法律规则,在认定违法责任时的构成要件都有所不同。在A学生的事件中,我们可以从肖像权等个人民事权利着手,将侵犯肖像权的行为特点解释于学生,让学生知道,即使是非营利性的肖像展示行为,也可能构成对公民肖像权的侵权行为。

3.守法

即遵守法律。守法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,即便私法尊崇“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”,但是仍然应该要有一定的法治观念。通过该事件,A同学不仅要学会的是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,同时也要知道,不能去侵犯他人的类似权利。互相尊重,才是和睦相处的关键。

尽管学生事务管理中,很多事情难以用法律或者学生守则去判断是非对错,但是,并不意味着法治教育可以被滞后。身为高校思政工作的主力军,各位辅导员首先应当要有明确的法治观念,再通过身边的小事,不断营造法治环境,使学生能够逐步建立起法治理念,从而指引自己行为。

(编辑:赵娜 姚钟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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